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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65365.com管理学院

向日葵义工站义工章程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本协会正式名称为48365365.com管理学院向日葵义工服务站。

第二条  

向日葵义工站宗旨:“用爱温暖你我他”。

第三条   

本义工服务站隶属于48365365.com管理学院,工作上接受其指导。8 s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四条

本站基本任务:

(一)有计划地组织我院的义工,开展义务活动,推广我院的义务工作;

(二)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增进我校各院系同学之间、我校与社会之间的交流、沟通;

(三)对参加义务工作的学生进行服务监督和评优,有专业特长的义工有机会接受总会专业知识的培训;

(四)组织、推广义工工作,为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及各种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和服务,为有特殊困难和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各种义务服务。

(五)拓展慈善义工服务领域,加强慈善义工工作研究。

第三章 会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品行优良,社会责任心强,自愿无偿从事慈善义工服务工作;

  (二)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三)符合从事的慈善义工服务的要求的身体条件、服务技能或服务资格。

第六条 

新会员入会须经如下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入会申请表及报名义工服务站会员登记表;

(二)本会秘书处进行资料审核、研究、批准;

(三)经本会批准入会后发给本协会会员证,会员证是本协会成员的身份凭证。成员不准将会员证转借他人使用,成员参加本协会主办和承办的活动时必须佩带会员证。会员证不慎遗失必须及时向义工站各自部长报告并申请补办。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本会开展的慈善义工服务活动;

(三)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有权对本会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五)有困难时优先得到慈善义工服务;

(六)本协会成员有自由参加和退出义工站的权力。

第八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共同完成本会的工作任务,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二)服务期间,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报酬;不得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和谋取其它利益;不得以慈善义工或者本会的名义组织或参与违反慈善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三)如实反映服务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其家庭隐私予以保密;

      (四)维护本会的声誉,传播公益文化,以实际行动扩大义工服务站的社会影响。

第九条  

本协会会员退会须向各自部长提出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部长级以上成员直接向站长申请,经决定予以注销。

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内不参加慈善义工服务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其会员证公告作废。

第十条  

会员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视情节经协会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其会员证公告作废。

第十一条

如委员会委员在义工站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本社会员和有权向管理组举报,经委员会会议商议2/3以上同意则取消该成员职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学期开学初举行一次。其常设机关是义工服务站委员会。义工服务站委员会由站长、副站长、秘书长、各部门部长组成。

                                  

 

第十三条  

慈善义工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会委员;

(三)听取、审议和表决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终止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各部门部长由前任委员会提名并经会员大会选举2/3以上同意产生,新一任各部门部长与前任站长、副站长、秘书长组成临时委员会选举2/3以上同意产生新一任站长、副站长、秘书长,并同时组建新一届委员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委员会代行职权,委员会委员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各部门副职由站长提名,本部门2/3以上表决同意之后产生。各部门干部由部长、副部长联名同意之后产生。

委员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监督站长、副站长、秘书长、各部门部长;

(三)制订本会年度工作计划;

(四)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制定本会工作制度;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义工站组织结构:

站长一名,副站长两名(必要时可设站长助理一名)。下设秘书处、财务部、组织部、文艺部、外联部、宣传部等部门。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设部长、副部长一名,干部、会员若干。

第十六条

各部门职责:

站长:统筹全局工作。负责义工站全局性决策,全义工站工作的计划、安排,人员的调配和管理;

副站长:负责协助站长做好一切日常工作,处理好各方面的联系:一方面是会员和指导老师的联系,另一方面是社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系,信息的交流、反馈和传递等。特殊情况下可代理站长工作;

站长助理:必要时设立。协助站长、副站长的工作;

秘书处:协助本协会站长团的工作,及时向站长团反映做好每次大型活动前的准备工作;负责义工站会议记录、活动记录;负责义工站各种文件、文书等资料的整理及保管;协助组织部成员组织起草或审核义工站的有关文件,如制度、规定、活动策划书等;

财政部:主管财政,包括义工站开支记录,义工经费的发放使用记账等工作;接受站长监督;

组织部:负责委员会的召开,负责审核服务队活动,负责服务队活动策划、总结的搜集,负责对服务队的活动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对服务队进行评分并负责整个义工站的纪律监察工作;

外联部:负责本义工站与外界的联系;负责大型活动的物品、道具、奖品等的采购工作以及获取社会单位赞助等工作;

文艺部:负责文艺晚会,文艺比赛的开展。敬老院,联合的企业等慈善文艺活动的演出;

宣传部:负责管理并维护本义工站宣传板,负责舞台等场地布置、会徽、会员证等的设计工作,海报、传单、横幅的编辑和对本协会的活动进行全程的宣传。

各部门工作接受委员会监督,各委员相互监督。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七条

48365365.com管理学院向日葵义工服务站全体成员不得私自利用义工服务站的名义进行任何活动,违者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本义工服务站主要工作是面向社会开展各项义工活动。在校内弘扬义工精神,营造志愿氛围。

 

第十九条

义工站的各项活动开展采取项目管理的运作方式,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项目负责人

由站长确定人选或者自荐,经理事会通过,项目负责人直接向站长负责;

第二步: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团队,相关工作部门、会员,要积极配合项目负责人的工作。

第三步:项目负责人向站长递交开展计划及汇报组建项目的情况。

第四步:项目开始运作,站长或者副站长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五步: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要向站长和秘书处提交电子版的项目总结并向秘书处递交参加活动人员的名单和服务时间,由秘书处给予通报表扬。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

(一)学校对义工站公益事业的批款。

(二)经委员会同意,可以接受定向社会捐赠和定向社会救助,募得善款必须全额上交协会,并开具财政专用票据。慈善机构返还不少于80%。返还善款只能用于社会救助,不得挪作他用;

(三)联合企业义卖、义演收入; 

(四)会员自愿资助;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账本内容须有明确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注明资金用途、时间、经手人、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及报销情况。

第二十二条

义工站所有经费由站长保管,财务部负责报账。财务部内财、账管理分离,部长负责从站长处拿现金与报账证明兑换,副部长负责整理账目并向站长汇报财务状况。所有收据、报账证明、账本经财务部整理、核对无误后提交委员会审查并将长期保留。所有财务活动受委员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报账制度:

(一)收据要详细,要有时间日期、明确用途、开收据单位名称及签章,并在背面注明经手人、证明人,证明人要本部门部长签字;

(二)管账人收到收据经审查通过后开报账证明,报账人持报账证明在财务管理人处拿现金;

(三)各部门开支统一由本部门副部长向财务部报账,每周固定时间交收据,固定时间拿现金。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本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优秀会员和优秀干部评选

第二十五条

为了鼓励会员在社期间刻苦钻研,认真工作,根据会员管理规定,制定优秀会员和优秀干部评选制度。

第二十六条

评选资格:在社期间无违纪处分,严格遵守义工站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在校会员。

第二十七条

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  “优秀会员、优秀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

(二)  “优秀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各部门评选推荐,“优秀干部”由义工站管理委员会委员进行评选;

(三)  担任义工站各级负责人的会员不参加优秀会员的评选。

第二十八条

评选比例:“优秀会员”不超过会员总数的10%;“优秀干部”不超过所有干部总数的10%

第二十九条

评选条件:

(一)“优秀会员”条件:

1、能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本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2、能学习业务知识,树立良好的会员形象;

3、工作表现突出。

(二)“优秀干部”条件:

1、在本社担任各级负责人的职务,并能领导好本部门的会员开展工作;

2、能带头学习业务知识,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3、工作表现突出,能出色完成本社所安排的工作。

第七章 义工站章程完善、修改制度

第三十条

义工站总章程的修改在每学期初的义工站管理委员会会议提出,投票决定,反对票超过1/3则否决,站长、副站长均投反对票则否决。

第三十一条

章程细则附件根据时势及学校政策在每次委员会会议提出,投票决定,反对票超过1/3则否决,站长、副站长均投反对票则否决,并在下一次全体大会上公布详细修改。

第三十二条

总章程的本章不得修改。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之解释权、修改权归属于管理学院向日葵义工服务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有关细则由例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管理学院向日葵义工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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